在保密中结束的彭宇案


  
(图片来源于网络  张兮兮/作)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那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 彭宇案和解了,也许有人心安了,也许有人皆大欢喜,但被撇开的公众,势必难以释然。不明不白的和解,终究难以革除道德的伤痕,难以抚慰公众寻求正义的祈盼之心。我们更想知道,彭宇案是和解还是被瓦解的?如果有太多人为因素,这种和解仍是司法之耻。(秦川)

事件回顾:

彭宇案和解撤诉 二审法院调解 彭宇赔1万元

    去年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道德价值导向的反思。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昨日针对此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法院二审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双方当事人撤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从有关途径获悉,该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1万余元。但具体结果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

[网友评论]

冲动是魔鬼:
    相信这只是全民首道德沦丧的开始。

知我何求8:
    如果不是鼓宇撞的,一文也不赔。

sunjun0714:
    哪怕就是赔一块钱也代表了道德的沦丧。意味着你只要去扶了就是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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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观点:

彭宇案: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是一句众所周知的法律格言。尤其是,当一个事件正以“非正义”的面貌在社会上被广泛传播的时候,“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自然更加关键。误解和谣言只能止于公开,而不可能止于“保密”。某种意义上,以“保密”的方式实现正义,如果不是别有隐情,那就只能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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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的彭宇案是对社会的继续伤害

    现在的彭宇案,已经不是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也不是当事人撤不撤诉的问题,它是一起公共事件,不能因当事人和解、要求保密,就可以悄无声息地翻过去。这一案件已严重伤害了第三人——社会公德。社会公德看似没有主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它的主人,因为社会公德一旦遭到伤害,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所以,我们必须主张权利,明确要求彭宇案不能保密,必须对社会有个说法,尽可能地挽回这一案件对社会公德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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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不该是一笔糊涂账

    彭宇案是社会多次博弈事件,而非单次博弈。如果是单次博弈,发生之后就不会再出现,那么和解保密、双方满意就算是较好的结果了。但问题是,现在这样的事情还可能不断发生,即使彭宇不会遇到,也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因此,彭宇案绝不能是糊涂账,否则即使彭宇案结案了,但可能还会有不断的“彭宇案”涌出,甚至使不敢助人的蝴蝶效应更加蔓延开来,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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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和解内容不该保密

    法律一向以事实为依据,在查无实据情况下,即推定彭宇存在过失或过错,显然有失公允,难免不会误导公众,今后遇到类似问题,恐怕谁不会那么傻,落得恩将仇报的结局。如此模糊判决让公众很失望,开了这个先例后,意味着今后侦破案件,人证物证可以让道于分析与推理,这到底是法制的进步还是倒退,怕是无人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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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8-3-18 16:02:11